《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析(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8:00:20 浏览数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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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析(六)

各级政府如何管理新型储能?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国家能源局、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的不同管理权限。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加快推进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关细则,丰富交易品种,促进新型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加强新型储能政策执行及并网调度情况的监管,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本地区新型储能规划、备案、建设、调用管理。

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有关争议。

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向新型储能项目业主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做好技术指导,优化并网接入流程,保障新型储能电站安全高效并网。

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陆续颁布、印发了多项政策,意在构建相对完善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顶层设计。此番公开的《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制度层面确定了新型储能并入电网,及并网后调度运用的原则,使新型储能市场空间具备指数级增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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